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430114 证券简称:ST 永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
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审计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瀚星港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02155 号)。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1、预付账款真实性存在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 所述,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佛山永瀚星港公
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 435.58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88.62%,由于永瀚星港公司未能提供子公司完整的财务资料,审计过程中,我们虽然实施了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 ,但是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未能获取满意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预付账款的真实性,此事项对永瀚星港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广泛。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永瀚星港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公允性以及列报的完整性。
2、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永瀚星港公司实验室所在大厦的租赁方于 2020 年对大厦进行整体装修,永瀚星港公司同年暂停了实验室建设和公司运营 ,后期未再承租相关场地,导致
公告编号:2024-016
营业收入连续大幅下降,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2023 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所述,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但对拟改善措施的可执行性披露不充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永瀚星港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
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02155 号),报告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我们同意审计机构对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将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 2024 年拟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从公司管理方面做好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
运行良好;
2.对经营活动现金流进行合理的预测和规划,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3.公司管理层也将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专注于医疗服务,通过技术创新、综
合降本、品质提升等相关举措来提高综合竟争力。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的反应了公司2023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非标准意见中涉及的内容。
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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