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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1 17:06:13 股吧网页版
ST永瀚:公司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430114 证券简称:ST 永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7月24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北京立标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 家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发(2024)278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的《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票被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
止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8 月 8 日起复
牌,并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
行特殊标识,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永瀚”。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4-031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李婧
联系电话:010-58200986
邮箱:424751232@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21 号金海商富中心 1909
(二)券商联系人:徐隽丹
联系电话:0512-62936399
邮箱:xujd@dwzq.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北京永瀚星港生物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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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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