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7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430116 证券简称:中矿华沃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中矿华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矿华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经事后审核,需修改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六)出席对象
...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中银律师事务所田守云、佟学军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资本公积为 1,458,516.12 元,盈余公积为
2,629,395.49 元,未分配利润为 14,860,851.26 元。根据公司 2023 年的经营计
划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000万股为基数,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000,000.00 元整,不进行送股、转增股本。详见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告编号:2024-025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更正后: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六)出席对象
...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中银律师事务所孙中爽、陈绍锋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资本公积为 1,458,516.12 元,盈余公积为 2,629,395.49元,未分配利润为 14,860,851.26 元。根据公司 2023 年的经营计划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000 万股为基数,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000,000.00 元整,不进行送股、转增股本。详见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审计费用。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其他信息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更正后《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中矿华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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