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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2 16:59:54 股吧网页版
光谷信息: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2


证券代码:430161 证券简称:光谷信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5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5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湄潭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7 月 25 日案件在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收到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黔 0328 民初 1086 号”
《民事调解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益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泳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湄潭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张歆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巍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5、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湄潭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7 月 29 日,原、被告就湄潭县公安局投资建设的湄潭县一期“雪
亮工程”系统的具体实施事宜,签订了七份分包合同,分别为合同 1《智慧湄 潭一期建设项目-3F 办公区域、指挥大厅装修分包合同》、合同 2《智慧湄潭一
期建设项目-3F 指挥大厅 LED 屏分包合同》、合同 3《智慧湄潭一期建设项目-
强电供电系统分包合同》、合同 4《智慧湄潭一期建设项目-视频会议系统分包 合同》、合同 5《智慧湄潭一期建设项目-县级指挥平台建设及办公用品分包合 同》、合同 6《智慧湄潭一期建设项目-县级中心数据机房建设分包合同》、合同 7《智慧湄潭一期建设项目-镇级基础建设合同》。上述合同均约定最终结算金 额以业主方与被告确认的审计金额为准;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方式,采用 5 年 期分期付款(即 5 年内分五次付清),若被告未按约及时支付相应部分款项的, 应按该期应付未付款项的 3%/天的标准计付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至支付之日 止。

整体项目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开工,合同 1、2、3 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竣
工交付使用,经过试运行后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通过湄潭县公安局组织的验
收,并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完成了审计工作,最终结算金额为 37,476,372.60
元;合同 4、5、6、7 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竣工交付使用,经过试运行后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通过湄潭县公安局组织的验收,并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完成了审
计工作,最终结算金额为 15,394,982.90 元。截至 2023 年 4 月,根据合同 1、
2、3 的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四期工程款,共计 29,981,098.08 元(计算方 式为:37,476,372.60÷5×4);根据合同 4、5、6、7 的约定,被告应向原告 支付三期工程款,共计 9,236,989.74 元(计算方式为:15,394,982.90÷5×
3)。被告仅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向原告支付 1,000,000 元,已累计欠付
38,218,087.82 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积极履行了建设任务并最终通过了被告和业主方的 验收。案涉项目竣工后至今,原告一直派驻技术人员,保障了湄潭县社会治理 综合指挥中心的稳定运行,并对可能产生隐患的设备及时予以更换、维修和保 养。但被告长期拖欠原告款项不付,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未收到甲方相 应款项为由抗辩。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积极向其甲方和湄潭县公安局催款并采取 法律途径,被告均予以拒绝。原告认为在其甲方长期拒不付款的情况下,被告 怠于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到期债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根据 7 份合同关于 被告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约定,被告除应向原告支付已到期未支付工程 38,218,087.82 元外,还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385,172.49 元(暂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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