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0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2024 年 2 月,公司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综能”)
联系项目回款过程中发现“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合同及该项目的应收/应付账款情况不一致,且双方的观点和诉求差距巨大,无法达成一致。公司与聘请的
法律顾问沟通咨询后,及时搜集该项目相关资料,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向川综能
属地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2024 年 2 月 22 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先行
调解告知书。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向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起对
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已收到《立案告知书》。
鉴于公司与川综能对涉及“双碳绿色能源中心项目”的合同及实际履约情况存在重大分歧且涉嫌合同诈骗立案,公司对 2022 年度该项目收入成本等进行调整。公司对涉及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如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主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
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748,210, -554,933. 747,655,
-0.07%
132.67 32 199.35
负债合计 117,547, 117,547,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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