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430198 证券简称:微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110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组织建设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三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通知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 附则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武汉微创光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武汉德为信科技有限公司、崔广基、李俊杰三名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731042634N。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lltrans O&E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 41 号 7 栋 1 单元 301
室。邮政编码:430074。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136.387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至 2051 年 8 月 14 日。
第七条 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现代化企业管理方式运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使企业稳定、快速、健康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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