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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2 15:59:21 股吧网页版
石竹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430204 证券简称:石竹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受疫情影响,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204 石竹科技 2020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张丽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B1805、B1806 室(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董事长叶诗生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二)审议《2019 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金红女士代表监事会汇报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三)审议《2019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四)审议《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0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0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
会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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