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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22 15:42:59 股吧网页版
乐升股份: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太平洋证券作为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升股份”)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其他(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 否

被终止挂牌风险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8 年 4 月 19 日,乐升股份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受理。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发送的《关于不予同意北京乐
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函》。主要内容如下:“2018 年 4 月 19 日,我司受理了你公司的终止挂牌申请。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完善异议股 东保护措施,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细则》)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 经多次沟 通反馈和监管提示,相关问题未能解决,你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已无法 推进。根据《终止挂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我司不同意你公司的终止挂牌申 请。”

挂牌公司应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通知当日披露主动摘牌申请被驳回的公 告,但乐升股份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 9 月 30 日,主办券商披露了《关于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2 年 1 月 28 日,主办券商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发送的《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38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关于对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柏 衡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21 号)。主办券商无法将
上述违规处理文书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前送达至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金龙、李柏衡。乐升股份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公司已无工作人员可联系。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李柏衡对于主办券商的送达未予回复 确认,主办券商无法将上述违规处理文书送达至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金龙、李柏衡。

2022 年 2 月 8 日,主办券商披露了《关于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应当在 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 挂牌的决定。

乐升股份未能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挂牌公司
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乐升股份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公司已无工作人员可联系。主办券商已 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形式尝试与乐升股份联系,要求挂牌公司依法严 格遵守法律规范、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乐升 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持续关注全国股转公司的 相关通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给予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 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2]38 号);

2、《关于对北京乐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李柏衡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21 号)。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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