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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19:20:37 股吧网页版
一鑫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430218 证券简称:一鑫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一鑫达(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2、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218 一鑫达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唐山洪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仕宽先生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量以及资本公积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的维护股东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是:“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0 所述,一鑫达公司委托唐
山普鲁特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环保家用生物厨余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开发支出累计投入金额为 3,450,000.00 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开发投入的列报金额是否适当作出审计判断。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一鑫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一鑫达公司连年亏损,经营状况不佳。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2,096,391.52 元,未分配利润-17,214,949.94 元;2022 年
度净利润-1,038,763.43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的三分之一。”

针对上述非标准意见,公司已作出具体解释,详见《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08)。
(七)审议《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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