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3 16:48:57 股吧网页版
一鑫达: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430218 证券简称:一鑫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一鑫达(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川维科技有限公司给何仕宽。

因何仕宽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所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
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 司 2023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人 民 6,991,685.44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1,373,457.53 元。天津市川
维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
7,133.06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436,939.66 元。本次公司出售天津市川维科技有限公司 100%未实缴部分的股权,该股权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7,133.06 元。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0.10%,净资产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1.83%。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出售天津市川维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何仕宽回避表决。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何仕宽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

关联关系:何仕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天津市川维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 2 号 1112 房屋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天津市川维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1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60322187P,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认缴资本 300.00 万元
人民币,实缴资本 0 元人民币,住所: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 2 号 1112 房屋;
法定代表人:何仕宽。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