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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7 16:00:33 股吧网页版
美兰股份: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7


证券代码:430236 证券简称:美兰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五条 在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 度并聘请独立董事后(本章程有关独 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立 董事的规定均指该情形),独立董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 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 会。对独 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 明理由并公告。
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和本章程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
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 下内容:(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 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提案;(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登记日;(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时应注 电话号码。 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股东大会通知和补 意下列事项:(1)股东大会采用网络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案,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网络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会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 董事的意见及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理由。(2)股东大会采用网络的,应当 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的表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投 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2)股权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 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 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结束时间不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 更。
束当日下午 3:00。(3)股权登记日与
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 7 个交
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股
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独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立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 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独立董事、监 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育背景、内容:(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二)与职等个人情况;(二)与本公司或本公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三)披露持关联关系;(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 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四)是否受过中数量;(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券交易所惩戒。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 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事外,每位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 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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