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430238 证券简称:普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下述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了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分配利润情况,同时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各方面因素,公司提出“拟以现有总股本 37,574,800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资质文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
公告编号:2023-015
度审计报告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目前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合理,审计费用定价公允。同时,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以上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庆明、胡惠梦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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