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8-31 19:48:42 股吧网页版
蓝贝望: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31


证券代码:430242 证券简称:蓝贝望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蓝贝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2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242 蓝贝望 2020 年 9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孙东辉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报告予以汇报及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1)。(二)审议《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年度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202228 号《审计报告》。(三)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 2019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 2019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汇报。
(六)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汇报。
(七)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定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 年审计机构。
(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十)审议《关于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于2020年8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十一)审议《董事会关于 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