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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9 17:47:39 股吧网页版
颂大教育:长江承销保荐关于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9



长江承销保荐

关于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承销保荐作为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控股股东负有重大债务和为控股股东提供 否

担保风险

2 信息披露 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否

3 其他 未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资料且仍未完成有 否

关违规事项的整改工作

4 其他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尚未完成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控股股东徐春林负有重大债务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风险

根据颂大教育于 2020 年 4 月披露的《股权司法冻结公告》、《关于控股股

东涉及诉讼公告(补发)》等公告,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信托”)与徐春林及其配偶涉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中粮信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徐春林向中粮信托支付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款人民币52,069,400 元及其利息、相关违约金、律师费,涉及金额合计 54,369,400 元。上述纠纷导致徐春林所持颂大教育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含轮候冻结),如果被冻结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颂大教育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0 年 12 月,徐春林与中粮信托签署《关于杭州燕园裕泽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或相应权益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徐春林支付义务(金额 5,663.54 万元)履行期限最长延后三年。同月,武汉颂大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武汉颂大童心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49%的股权为徐春林履行前述支付义务提供担保。

2023 年 12 月系徐春林履行前述支付义务届满之月,如届时其未能到期清偿

债务,则公司将面临质押资产被行权、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动的风险。

2、存在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1)重大诉讼

李某某、林某某与公司、徐春林及相关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于近期经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2023)鄂 01 民初 644 号、(2023)

鄂 01 民初 645 号,案件涉及金额超过 5940 万元,已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重大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未就该重大诉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再冻结

根据公司 2022 年 11 月 24 日披露的《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徐

春林所持公司股份 98,978,800 股,其中 98,600,000 股已被质押。经核查发现,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徐春林所持公司股份 98,978,800 股已全

部被司法(再)冻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未就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再)冻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未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资料且仍未完成有关违规事项的整改工作

公司未向主办券商提供前述重大诉讼、股权司法冻结相关材料,未提供河南中原文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及相关方证券发行纠纷案件、北京瀚华露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相关方合同纠纷案件、投资武汉希鑫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材料,未回复主办券商督导人员关于公司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书面问询等。

另外,虽经督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仍未完成有关违规事项的整改工作,这些违规事项包括违规对外担保、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如实披露和规范股东股份代持情形、违规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投资和处置资产、未规范披露与定向发行相关的特殊投资条款、未审议和披露对武汉希鑫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重大投资等,具体详见主办券商前期发布的有关风险提示公告。

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尚未完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但该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仍存在尚需进一步核查的问题,这些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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