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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0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及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布雷尔利”)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拍卖等相关风险 否
2 重大交易相关风险 否
3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4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布雷尔利,住所地:保定市顺平县大城北村永平路 65 号。
田大水,男,1963 年 7 月出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田歌,女,1987 年 12 月出生,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6 月 20 日,布雷尔利实际控制人田大水、田歌持有的公司股份分
别被质押 982 万股、646 万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63%,如果上述股份被全部行权,将导致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截至目前,布雷尔利尚未披露上述股份质押事项。
2019 年上半年,布雷尔利向关联方保定市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付款项 3900 万元,布雷尔利未就该笔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2019 年至今,布雷尔利存在多笔民事诉讼,累计金额达已超过 500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上述诉讼事项及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布雷尔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
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股权质押未及时披露的违规事项,田大水、田歌未能及时告知重大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此外,田大水作为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均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布雷尔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田大水、田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全国股转公司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特 此告诫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 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自 2019 年 8 月以来,主
办券商对公司未按时披露 2019 年半年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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