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1-04 18:11:12 股吧网页版
布雷尔利: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及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及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布雷尔利”)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拍卖等相关风险 否

2 重大交易相关风险 否

3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4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布雷尔利,住所地:保定市顺平县大城北村永平路 65 号。

田大水,男,1963 年 7 月出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田歌,女,1987 年 12 月出生,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6 月 20 日,布雷尔利实际控制人田大水、田歌持有的公司股份分
别被质押 982 万股、646 万股,累计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63%,如果上述股份被全部行权,将导致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截至目前,布雷尔利尚未披露上述股份质押事项。

2019 年上半年,布雷尔利向关联方保定市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付款项 3900 万元,布雷尔利未就该笔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2019 年至今,布雷尔利存在多笔民事诉讼,累计金额达已超过 500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上述诉讼事项及相关资产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布雷尔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
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股权质押未及时披露的违规事项,田大水、田歌未能及时告知重大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此外,田大水作为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均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布雷尔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田大水、田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全国股转公司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 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特 此告诫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 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自 2019 年 8 月以来,主
办券商对公司未按时披露 2019 年半年报、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