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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1 17:50:57 股吧网页版
布雷尔利: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3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雷尔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查阅天眼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资料,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新增失信事项(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1)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案号:(2020)冀 0608 执 486 号

执行依据文号:(2019)冀 0608 民初 1989 号

立案日期:2020 年 06 月 05 日

发布日期:2020 年 11 月 23 日

执行法院: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志红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按照月利率20‰支付自2019年7月 13 日起至全部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保定市东顺智能金属家居有限公司、被告田大水、被告胡玉玲、被告田歌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81800 元、减半收取 40900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2)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案号:(2020)冀 0602 执 1715 号

执行依据文号:(2020)冀 0602 民初 157 号

立案日期:2020 年 10 月 30 日

发布日期:2020 年 12 月 18 日

执行法院: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
内给付原告保定市星程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 427169 元. 案件受理费 7708 元,减
半收取 3854 元,由被告布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新增被执行事项(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眼查)

(1)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院)2020 年 12 月 24 日(立案日期)将布
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号为“(2020)冀 06 执 312号”一案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96,030。案件目前最新审理程序为首次执行。
(2)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院)2020 年 12 月 24 日(立案日期)将布
雷尔利(保定)金属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号为“(2020)冀 06 执 314号”一案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7,327。案件目前最新审理程序为首次执行。3、新增被限制消费情形((来源:天眼查)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限制消费令》((2020)
冀 0602 执 1715 号),因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立案执行申
请人保定市星程广告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布雷尔利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布雷尔利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布雷尔利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布雷尔利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大水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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