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2
公告编号:2022-049
证券代码:430268 证券简称:恒信启华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2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福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内蒙古恒峰物云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内蒙古恒峰物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峰物云”、“交易标的”)7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杨晓鹏,将恒峰物云 3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姜箴言(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2】第
公告编号:2022-049
050082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22 年 7 月 31 日,恒峰物云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价值 47.08 万元,本次交易以恒峰物云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评估的账面净资产
为基础,结合恒峰物云的经营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而确定为 47.08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恒峰物云股份。杨晓鹏先生、姜箴言女士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恒峰物云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财务情况专项
报告》
3.《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内蒙古恒峰物云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内蒙古恒峰物云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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