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1
公告编号:2019-045
证券代码:430279 证券简称:华安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8号当代国际花园8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代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369,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369,36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公告编号:2019-045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4,369,36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皓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华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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