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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13 17:19:25 股吧网页版
锐创信通: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3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二年五月

目 录

章 程 ...... 1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2

第三章股份 ......2

第一节股份发行 ......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股份转让 ......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股东 ......5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9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0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1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3

第五章董事会 ......15

第一节董事 ......15

第二节董事会 ......18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1

第七章监事会 ......23

第一节监事 ......23

第二节监事会 ......24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5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5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7

第九章通知与公告......27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28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28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29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1

第十二章附则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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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北京锐创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名称: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28 号 1 幢 10 层 1001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2.5 万元。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自 2003 年 12 月 8 日至长期。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
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锐意创新、服务顾客、规范管理、优质高效,回
报祖国、回报顾客、回报合作伙伴、回报员工、回报投资者。

第十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通信电子设备。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计算机软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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