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430285 证券简称:锐创信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北京锐创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管理人员。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
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方式解决。 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树立公司
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可以自
行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指公司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 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五条公司的总股份数为 1102.5 第十五条 公司的总股份数为 1102.5 万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成立时由股份有限公 均为普通股,成立时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全部
司发起人全部认购,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 认购,并于 2012 年 9 月 30 日前全部缴足,占公
总数的 100%,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 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原有限责任公司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1102.5 万股,每 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1102.5万股,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
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
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发起人 认购股 实缴股 出资方
发 认购 实缴 出资 姓名 份数 份数 持股比 式
起 股份 股份 方式 (万 (万 例
人 数 数 持股 股) 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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