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0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430324 证券简称:上海致远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致远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 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了《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该公告部分内容表述不当,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具体内容和原因
因工作疏忽,《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取数有误,特此将如下披露事项予以更正。
更正前内容: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8,796,333.8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9,857,642.87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147,000.00 元。
特殊情况说明(如适用)
本次权益分派的应分配股数与总股本存在差异。
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共持有拟用于股权激励的库存股 7,366,000 股
(占总股本的 10.00%),根据《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上述库存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本次应分配股数为66,294,000股(占总股本的90.00%)。
上述安排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更正后具体内容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3,893,984.1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7,802,919.17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公告编号:2023-021
33,147,000.00 元。
特殊情况说明(不适用),删除对应部分内容。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披露的《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0)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本次权益分派现金红利金额。更正后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将与本公告一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致远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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