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1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430331 证券简称:中环系统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津开发区中环系统电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
纠纷,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 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以下争议解决的规则: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
讼。 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公司将首先
积极协商处理,对于无法协商解决的纠纷,
将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
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
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
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6
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
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
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
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专门
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补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三、备查文件
《天津开发区中环系统电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天津开发区中环系统电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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