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2
关于对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03 号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金天地)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投资股票的议案》,载明 2024 年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境内二级市场股票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金额不超过 1500万元,有效期一年,资金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 1 月 10 日,你公
司曾审议并披露 2023 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1500 万元投资股票相关事项。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你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的策划、创作、制作、发行、投资及衍生品,以及后期制作服务等业务,重点加强网剧、网大、短视频等纯网生内容的研
发和培养。2018 年至 2022 年连续 5 年亏损,毛利率持续为
负,自 2020 年 6 月起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连续 3 年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截至 2022 年底,你公司总资产 5,457.58 万元、净资产 2,988.83 万元;2023 年上半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8.75 万元、净利润 120.63 万元,其中投资收益 41.33 万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底货币资金余额 466.36 万元,交易性
金融资产余额 1,506.49 万元,员工总计 16 人。
请你公司:
1. 结合公司章程关于重大交易的审议标准及公司财务
状况,说明 2023 年、2024 年两次拟投资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审议标准是否合理;
2. 列示 2023 年以来,你公司进行股票投资的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投资股票数量、总股数、成交总额、平均持仓时间、收益情况及主要投资考虑等;
3. 结合股票投资相关人员配置、决策机制、风险防控
措施及实际收益情况等,说明是否具备足够的投资能力,选择直接投资股票而非委托理财的原因;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说明选择投资股票而非债券、基金等产品的原因,是否足以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4. 结合主营业务开展及开拓情况、业务人员配置、行
业发展趋势等,说明利用大额闲置资金开展股票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影响到正常经营,是否准备长期使用大额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有无探索主业转型及具体进展等。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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