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430366 证券简称:金天地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2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4)
浙民终 875 号。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及 2024 年 7 月 23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9)。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金天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香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6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邢喆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宁波七妍八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万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露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沈军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田运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新奥气化采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旭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8、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浙江海宁国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密忠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上诉人上海金天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宁波七妍八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安徽露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沈军英、田运章、新奥
公告编号:2024-026
气化采煤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浙江海宁国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因不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浙 02 民初 395 号民事裁定,依法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撤销一审裁定,发回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
浙 02 民初 395 号,裁定如下:
驳回上海金天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二审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浙民
终 875 号,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6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浙民终 87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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