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430377 证券简称:海格物流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资格,且其有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客观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高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王雪、钟宇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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