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1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430440 证券简称:松本绿色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针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公告编号:2022-033
(一)回购对象满足条件
1、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
名册》为准);
2、未出席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递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
为。
(二)回购价格定价依据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
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并签
署协议确定。
(三)回购数量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
公告编号:2022-033
准。
(四)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之日起7日内。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 回 购
申 请 材 料 电 子 版 (扫描件)至电子邮件(邮箱:
liujinjin@badachutech.com, 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名称+回购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加盖公章或签字)、
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证明资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的交易流水单等)、异议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异议股东的名称/姓名、证券账户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将申请材
料提交至公司,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五) 回购的履行期限
回购事项应当在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1个月内履行完毕。如因回购对象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履行的,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继续履行回购义务。
(六)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
成的,各方均可通过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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