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430454 证券简称:ST 百大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东劳人仲院松山湖庭案字[2020]443 号终局裁决书
立案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案号:(2020)粤 1971 执 3223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松山湖仲裁庭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申请人肖文川与被申请人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解除;
二、被申请人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须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天内通知并支付申请人肖文川以下款项:1、经济补偿金 20000 元;2、2020 年 8
公告编号:2021-015
月份、9 月份工资 8000 元;
以上款项合计 28000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1、限制消费人员姓名:刘淦昌
性别:男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暂代财务负责人
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案号:(2020)粤 1971 执 32231 号
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立案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限消发布时间:2021 年 2 月 7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2、限制消费人员名称: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87905611N
案号:(2020)粤 1971 执 32231 号
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立案时间:2020 年 12 月 10 日
限消发布时间:2021 年 2 月 7 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淦昌被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公告编号:2021-015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关于上述案件,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足额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但款项法院尚未划扣。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协调,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解除限制消费令,尽快消除负面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查询结果。
东莞市百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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