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430459 证券简称:华艺园林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我们认为,公司拟定 2023 年度
每 10 股分配现金 3.00 元,不转增股本,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了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长远利益,上述分配方案是结合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
公告编号:2024-023
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对应的考核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指定的,体现了责权利的一致性,有利于更好的鼓励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确保公司健康发展;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公司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3
六、《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流动性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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