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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02 18:01:36 股吧网页版
太湖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的公告的补发声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2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430460 证券简称:太湖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苏州太湖电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

公益诉讼公告的公告》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苏州太湖电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5月30日知悉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的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施泉荣、施美华、郭涛等提起刑
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因未及时看到官网发布的公告,造成
此事项上未能及时披露,于2023年6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补充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
民事公益诉讼公告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21)。

因未及时看到官网发布的公告,造成此事项上未能及时披露,对
于未及时向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
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苏州太湖电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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