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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9 16:07:06 股吧网页版
深圳行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9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430467 证券简称:深圳行健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由于部分披露信息有误,现对相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

一、 权益分派方案

2、 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更正后:

一、 权益分派方案

2、 扣税说明

公告编号:2023-020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80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本公告与更正后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行健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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