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河源富马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河源富马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富马”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河源富马自正式挂牌至本报告出具日,共完成两次股票发行,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1、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发行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数量为不超过 33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60 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88.00 万元。截至缴款截止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 1,188.0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出具《验资报
告》(瑞华验字[2015]48050001 号)。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河源富马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5060号),确认本次发行股票 3,300,000 股,
其中限售股 1,500,000 股,无限售股 1,800,000 股。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使用完毕。
2、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河源富马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数量为不超过 38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20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00.2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缴款截止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 1,600.20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出具《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818 号)。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河源富马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3765 号),确认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381 万股新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余额(元)
中国银行河源分行 639275018354 16,002,000.00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 年 9 月 2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要求,针对上
述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及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中国银行河源分行设立了账号为 639275018354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东莞证券及中国银
行河源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6,002,000.00
加:利息收入 10,174.95
二、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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