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11-06 17:44:49 股吧网页版
求实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06


公告编号:2020-042

证券代码:430484 证券简称:求实智能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福建求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安东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安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

公告编号:2020-042

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拟选举张安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红玲为公司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换届,董事会拟聘任张红玲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张红玲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谢新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换届,董事会拟聘任谢新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谢新春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

公告编号:2020-042

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苏建坤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换届,董事会拟聘任苏建坤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苏建坤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