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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21:11:36 股吧网页版
佳先股份: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晓喆)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43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晓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晓喆先生,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
2005 年 9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2014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2014 年 7 月至今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 事;2017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
2019 年 12 月至今兼任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2020 年 3 月
至 2023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佳先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佳先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佳先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经自查,报告期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满足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不存在对董事会议案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所属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数 数 加次数 数

1 1 0 0 0 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名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报告期,本人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23 年 2 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履职期间,
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会谈沟通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发表独立意见及履行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1、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2、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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