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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21:11:36 股吧网页版
佳先股份: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利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43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利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潘利平,男,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京审计学院财经系教师、中国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中租公司金融部经理、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公司总经理助 理、深圳发展银行深圳上步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联合证券广州营 业部总经理、上海恒生金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上海航运产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 同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总经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佳先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佳先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佳先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经自查,报告期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满足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不存在对董事会议案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分别参加了所属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 现场出席次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数 数 加次数 数

8 7 1 0 0 5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名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3 3 0 0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主任委员
(召集人),均出席了会议,审议了《关于执行 2022 年度管理团队绩效考核及制定 2023 年度管理团队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 3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总部办公楼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安徽英特美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拟购总部办公楼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关于现金收购安徽英特美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拟购总部办公楼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进行审议,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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