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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19:46:16 股吧网页版
中视文化: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430508 证券简称:中视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3 年 4 月 11 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我方胜诉金额为 7,569,393 元。现目
前处于执行阶段。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成都中视影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渝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重庆绿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6

法定代表人:向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重庆汇宝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庆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9 月 29 日,被告一委托的受托人被告二与原告签订了租赁合同,合
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出租商铺用于原告开设“中视国际电影城”及相关配套附属业务。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一支付了履约保证金,原告经营的电影城并
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开业。

原告电影城开业时,被告商圈商铺开业率不达 70%,且直至原告开业后一年,其开业率仍不达 70%。被告商圈商铺开业率不达 70%的情形,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

2、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2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4、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遭受的装修费、设计费、广告费等费用11,009,904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万玖仟玖佰零肆元整);

5、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遭受的贷款利息损失 1,909,669.05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万玖仟陆佰陆拾玖元伍分,以 11,009,904 元为基数,按年
利率 7%计算,自 2019 年 6 月 19 日起计算至被告付清款项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 1,909,669.05 元);

公告编号:2024-026

6、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产生的律师费 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全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租赁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解除;

二、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履约保证金 100,000 元;

三、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500,000 元;

四、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 6,701,613 元;

五、被告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267,780 元;

六、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二审情况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执行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执行金额为 345,732.89 元,未执行金额为
7,223,660.11 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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