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430508 证券简称:中视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视优 1”部分优先股赎回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南联合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产”)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签署了《海南
省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协议》”),联合资产认购
公司发行的 10 万股优先股(以下简称“中视优 1”),每股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正式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优先股发行出具的确认函(股转系统函[2016]2172 号)。公司与联合资产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签署了《补充协议(延期)》。
根据《股权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延期)》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与联合资产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补充协议(分期回购)》及 2024 年 7 月
17 日签署了《补充协议(二)》,公司赎回了向联合资产已定向发行的 2.99 万股“中视优 1”(证券代码:820002)优先股股份。
二、优先股赎回的决策情况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赎回部
分优先股股份并申请注销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优先股赎回并申请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赎回部
分优先股股份并申请注销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投资协议之补充
公告编号:2024-048
协议(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优先股赎回并申请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优先股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有关通知,“中视优 1”的赎
回股份 2.99 万股已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注销,优先股赎回业务已完成,公司已
完成 2.99 万优先股赎回及注销工作。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优先股赎回结果反馈表》
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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