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430515 证券简称:麟龙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
2,530,000 股,发行价格 3.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057,400.00 元。
本次发行方案详细内容可见公司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说明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向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
经核查,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其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并
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
发行自律监管意见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3945 号)。2022 年 5 月 30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出具《关于核准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
公告编号:2024-012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3 号)。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 2,53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9,057,400.00 元。上述募集
资金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文号为天健验[2022]
6-36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
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 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同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为本次股票发行设立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自贸区支行
账户号:21050110862300000828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
途。2022 年 6 月 9 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 9,057,400 元,全额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按照《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版)》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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