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430515 证券简称:麟龙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14)。经事后审核,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公告中描述的部分内容有误,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九)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基于公司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拟定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5,90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
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更正后:
(九)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基于公司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拟定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5,90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
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告编号:2024-015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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