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1
证券代码:430539 证券简称:扬子地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雷响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9,12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2 人,董事雷宇涵、袁帅、闫绪奇因个人原因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李磊、李伟因个人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管理层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核心员工,本议案经过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须向全体员工公示并
征求意见。详情请参见 2023 年 2 月 27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9,12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9,12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1.议案内容:
本次列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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