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3-21 16:09:24 股吧网页版
扬子地板: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1


证券代码:430539 证券简称:扬子地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3 年 2 月 24 日,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等议案。

2、 2023 年 2 月 24 日,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的议案。

3、202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对激励对象名单均无异议。并于 2023年 3 月 1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4)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3-015),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4、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了《申万宏源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的合法合规性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合法合规。

5、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权
激励事宜获得股东大会批准。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授予日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2023 年 3月 20 日。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已回购的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0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0.583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0%,无预留权益。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00 元/股。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7、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挂牌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 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情况
(一)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基本情况

1. 授予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2. 授予价格:3.00 元/股

3. 授予对象类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 □其他

4. 拟授予人数:50 人

5. 拟授予数量:2,805,831 股

6.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回购本公司股票 □股东自愿赠与
□其他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修订案)
(公告编号:2021-054),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