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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04 16:31:07 股吧网页版
翼兴节能: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4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430541 证券简称:翼兴节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因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翼兴节能”)的主办券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履行了单方解除与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程序并向股转提交相关备案材料,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收到《关于对西南证券和翼兴节能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
议的函》,西南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3 年 3 月 22 日起解除。
公司因与原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未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目前暂未开展实质审计工作,预计不能按期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存在预计无法在 2023 年 6月 30 日前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因存在单方解除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3 月 23 日起停牌,因未按要求披
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新增停牌事项。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根据《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目前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如公司未在法定期

公告编号:2023-015

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如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后续停复牌安排

□拟复牌√拟继续停牌

由于公司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以及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邓军

联系电话:0411-83773799

邮箱:无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黄浦路 512 号 9 层 2 号

(二)券商联系人:李炜

联系电话:010-57631218

邮箱:liwei@sws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六、 其他说明



大连翼兴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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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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