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1
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与
包建伟及深圳中鹏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新”)其他股东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包建伟及其他股东同意将其持有中鹏新合计 55%股权转让 予公司,完成上述股份转让后公司持有中鹏新 55%的股权,中鹏新成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之后,公司与包建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包建伟
作出中鹏新 2020-2023 年度内累计实现 2100.00 万元净利润的业绩承诺,如未
能实现该业绩承诺,则由包建伟承担业绩补偿责任。收购股权后,为支持中鹏
新发展,公司分别于 2020 年和 2021 年向中鹏新提供借款共计 2,000.00 万元。
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时任董事王煌英、汤晓宇、叶德华、邓大智和陈伟 明五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业绩补偿:
若包建伟未能及时足额进行业绩补偿或拒绝补偿的,时任董事王煌英、汤 晓宇、叶德华、邓大智和陈伟明五人同意在业绩承诺到期后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向公司补足包建伟业绩补偿剩余的差额部分(具体承担比例按
当时作出收购中鹏新决议时各自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权重计算)。
2、归还借款:
若中鹏新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全部归还上述借款,时任董事王煌
英承诺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将剩余差额部分归还公司。
3、剥离亏损控股子公司中鹏新:
中鹏新业绩承诺到期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为进一步优化
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在履行相应内部程序后将持有的中鹏新 55%股 权转让给第三方,如届时无第三方受让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煌英受让中鹏新 55%股权并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二、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说明
1、业绩补偿支付情况:根据中鹏新 2020-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业绩补偿
金额总计 2,633.35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全额收到王煌英、
汤晓宇、叶德华、邓大智和陈伟明五人支付的全部业绩补偿款项总计 2,633.35 万元;
2、归还借款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向中鹏新提供的 2,000.00
万元借款本息已全部收回;
3、剥离亏损控股子公司中鹏新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中鹏新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
持有中鹏新股权;
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王煌英、汤晓宇、叶德华、邓大智和陈 伟明所作出的关于中鹏新业绩承诺事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三、其他说明
无
四、备查文件
《王煌英、汤晓宇、叶德华、邓大智、陈伟明支付业绩补偿款的银行回单》 《深圳中鹏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归还公司借款的银行对账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通知书》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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