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430594 证券简称:ST 盈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一)、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中泰证券和 ST 盈光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中泰证券与 ST 盈光
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3 年 3 月 17 日起解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 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未能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
挂牌。
因存在上述事项(一),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3 月 20 日起停牌。因事项(二)
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增加停牌事项。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已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全国股转系统将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程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告编号:2023-023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无法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含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股转公司将启动强制摘
牌程序,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公司决定为准。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
四、 后续停复牌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公司尚未找到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审计工作,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五、 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徐雄
联系电话:020-32053049
(二)券商联系人:高雪娜
联系电话:010-65089287
六、 其他说明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广州盈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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