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30
公告编号:2022-071
证券代码:430607 证券简称:大树智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
此项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且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理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2022-071
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文成、戚啸艳、许苏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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