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24 16:32:33 股吧网页版
大树智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4


证券代码:430607 证券简称:大树智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3 年 10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与挂牌公司或挂牌公司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包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最终以选择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并缴纳其相应份额认购款的员工人数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已回购的股票和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协议受让,合计不超过 1,250,100 股(对应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250,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5%,具体持股数量根据参与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依据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等相关规定自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认购价格为 2.10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为参与对象提供贷款、垫资、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10 年,自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时起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根据《监管指引》关于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为
自大树智能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时起算 36 个月。

八、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根据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九、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注:1、本计划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计划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10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14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24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26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32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33
十、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33
十一、 风险提示...... 34
十二、 备查文件...... 34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公司、公司、挂牌公司、 指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树智能

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