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2 17:30:18 股吧网页版
大树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430607 证券简称:大树智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 点 00 分。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607 大树智能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 777 号 8 栋 0804 会议室。

(一)审议《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市场形势和企业现状,对 2024
年度工作作出安排,形成《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就公司2023年度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对 2024 年工作作出安排,形成《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四)审议《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五)审议《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结了公司 2023 年收入、成本、利润等财务数
据情况。
(六)审议《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对 2024 年市场形势的分析及经营计划,并结合公司 2023 年财务决
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因素,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