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02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法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 录
释 义......2
引 言......3
正 文......5
一、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5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5
(二)本次发行符合《定向发行规则》第九条的规定......5
(三)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7
二、公司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定向发行的条件......8
三、本次发行不安排现有股东优先认购......8
四、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8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8
(二)本次发行对象符合《公众公司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9
(三)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0
(四)发行对象不属于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且不属于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10
五、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11
六、本次发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11
七、本次发行价格、转股价格、利率及其他条款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合理性......13
(一)关于定价方式和定价过程合法合规性的说明......14
(二)关于定价合理性的说明......14
(三)其他条款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及合理性......16
八、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认购协议的合法合规性......17
九、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转股后新增股份限售安排......18
十、发行人募集资金内控及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18
十一、结论意见......19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左列术语或者简称具有右列所述含义:
公司、发行人、鸿盛数码 指 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本次可转换债 指 潘军、李政、郑立斌、杜秀芳、广州诺彩数码产品有限公司
券发行对象
截至审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公司 2023 年
现有股东 指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10 日的公
司在册股东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不超过 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
为
广州诺彩 指 广州诺彩数码产品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登北京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 修正)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可转债管理办法》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2023 修
订)
《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
业务细则》(2023 修订)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21)
《股转系统诚信管理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郑州鸿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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