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5
天津中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公司拟与马军红签订《股权 转让合同》:公司拟以人民币 1000 元现金购买宁夏瑞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伟科技”) 5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伟科技 55%的 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累计 12 个月内对外投资亦未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资 产 总 额 为 311,191,925.69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为
182,957,721.24 元,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为 1,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 产总额、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0.00%和 0.00%;瑞伟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尚未实缴出资,根据注册资本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 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3.21%和 5.47%;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对外投资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06 月 0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
为 0 票。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马军红
住所:宁夏固原市隆德县神林乡庞庄村一组 19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夏瑞伟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宇民惠苑商业街 2号楼 122 号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许可项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 防腐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肥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 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马军红 55%股权,林冬英 45%
的股权。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天津中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5%
股权,宁夏中伟科技有限公司 45%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瑞伟科技成立于 2023 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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