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4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430645 证券简称:中瑞药业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中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子公司宁夏瑞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夏瑞伟”)拟对外投资宁夏众诚聚利工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 诚聚利”),众诚聚利注册资本2025万,宁夏瑞伟出资1000万元,持股49.3827%,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绿地 21 商城 B 区 19 号办
公楼 1 层 01(复式)室。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322,288,033.23 元、净资产额 188,565,463.5 元。本次进行投资参股的认缴出 资额为 10,000,000.00 元,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3.10%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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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孙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7 票,反对票为 0 票,
弃权票为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宁夏众诚聚利工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绿地 21 商城 B 区 19 号
办公楼 1 层 01(复式)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对台小额贸易业务经营;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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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砖瓦销售;标准化服务;家宴服务;家政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住房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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