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430645 证券简称:中瑞药业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中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子公司宁夏瑞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夏瑞伟”)经营投资方向调整,宁夏瑞伟拟将所持有的宁夏众诚聚利工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诚聚利”)49.3827%的股权以 1,000 万元 转让给宁夏中伟科技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资产总额为 322,288,033.23 元,净资产为 188,565,463.5 元,本次交易金额
预计为 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净资产的 3.1%和 5.3%,
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
司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夏中伟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鸿建现代城 11#110 室二层
注册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鸿建现代城 11#110 室二层
注册资本:10,000,000
主营业务:宁夏中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器辅
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
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照明器具生产专
用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
塞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
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法定代表人:林冬英
控股股东:林冬英
实际控制人:林冬英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宁夏众诚聚利工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绿地 21 商城 B
区 19 号 办公楼 1 层 01(复式)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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